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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5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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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,改善人民生活,根据《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做好支持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有关资金管理的通知》(财建[2009]16号)、《财政部关于印发<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财建[2009]227号)以及有关业务指导文件精神,2012年财政部、商务部决定继续在部分城市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,并支持家政服务人员培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